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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档立卡贫困户特殊门诊慢病卡办理流程

    信息发布者:往事如烟cxd
    2019-05-13 10:50:21   转载

     

    1.慢病卡办理所需资料

    办理慢病证时需提供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住院病历复印件,三张1寸照片(底色不限)、身份证复印件,未住过院的患者可提供门诊病历及相关检查、化验报告单。所提供的资料必须能够佐证患者病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患者患有高血压Ⅱ级中危及以上、糖尿病合并并发症、类风湿性关节炎有肢体功能障碍、心肌梗塞(含冠脉支架术、冠脉搭桥术后)、脑血管病后遗症(有功能障碍)五种疾病的可凭在乡镇卫生院就诊资料予以认定。所需资料可到原就诊医院复印。一级或以下医疗机构的就诊资料不作为办理慢病证的依据。

    2.慢病卡办理程序

    帮扶责任人入户询问被帮扶人是否患有29种慢病,如疑似患有29种慢病,由帮扶责任人协助收集办理慢病卡所需资料,并全程协助办理慢病卡(见流程图)。

    对不符合29种慢病的,由帮扶责任人向被帮扶人做好解释说明,并发放《门诊特殊病(慢病)卡办理告知单》。 



    患者可根据自身需要自愿选择张家口市范围内(包括各县区)一至两所定点医疗机构(选择两所其中必须包括一所乡镇卫生院),如患者长期在外居住,可凭居住证选择居住地的一所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作为门诊特殊病就诊医疗机构。患者只有在选择的定点医院就诊的费用才可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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